兴角祖宫获得国家认可的宗教活动场所

栏目:新闻简讯 发布时间:2017-10-31 浏览量: 439
日前,国家宗教事务局委托仙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授予兴角祖宫“宗教活动场”牌匾。董事长林文光率董事林源泉和刘明根代表祖宫董事会前往县道教协会(县城隍庙)接受此牌并表示感谢。标志着兴角祖宫继成为福建省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后,又获得一块国家级“金字招牌”。

       日前,国家宗教事务局委托仙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授予兴角祖宫“宗教活动场”牌匾。董事长林文光率董事林源泉和刘明根代表祖宫董事会前往县道教协会(县城隍庙)接受此牌并表示感谢。标志着兴角祖宫继成为福建省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后,又获得一块国家级“金字招牌”。
       该标识牌上除祖宫名称外,还有“宗教活动场所”及“国家宗教事务局监制”字样。县宗教局领导在挂牌仪式上表示,宗教活动场所标识牌挂牌,将有助于推动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方便社会公众识别,保障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庙宇在国内国际知名度,有力地推进吴圣天妃文化发展。